泰州宝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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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专业分包工程供应商征集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泰州宝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展智能化专业分包工程供应商征集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应征人前来参与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类型

序号

大类

专业

服务内容

1

工程类

智能化专业分包工程

 非依法必招项目的智能化专业分包工程等

二、应征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应征人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泰州市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经营场所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面积200平方米(含)以上;

2.应征人需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应征人自2020年4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2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需提供施工合同、发票、项目竣工验收证明等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4.应征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应征企业在职职工。(委托代理人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5.应征人需具备符合资质要求的人员配置。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4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需提供人员证书及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6.纳税情况良好(完税证明),公司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应征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企业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其靖江站、泰兴站、兴化站、姜堰站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责令整改且正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曝光台”被曝光的;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自动期满的除外;

    (4)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企业不得有重大未决诉讼。

三、应征人需提供的材料

1.《供应商入库申请表》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如有);

4.经营场所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8.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9.应征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如有);

10.泰州市信用手册。

以上资料按上述顺序用A4纸制作,胶装装钉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在提交时,提供原件核查。

四、其他相关事宜

1.本次建库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公司法人对所提供材料负法律责任,征集结束拟入库单位将在泰州宝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阳光平台”公示,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2.若拟申请入库单位数量过多,泰州宝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综合考虑择优考虑入库供应商。

3.入库供应商必须遵守《泰州宝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库使用管理办法》。

4.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9月 5 日下午5:00。

5.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

6.递交地点:泰州市恒景国际C23号楼13层

7.咨询电话:许先生:15751155789

 

泰州宝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9日

附件下载:智能化专业分包工程供应商征集